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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9 下午,我換了新的身份證!

 

我們都希望有一個簡單而隆重的婚禮,公證自然就成了不二的選擇開懷大笑

台北提供公證結婚的地方只有新店及士林兩個地方法院,基於地理因素,我們自然會選士林地院囉!

士林地院平日每天有三場公證的儀式,分別是上午10:00, 11:00 及下午 3:00,假日就只剩下上午場了~

除此之外,假日的費用要 1,500,比平日多了 500

我們一直都計劃要把訂婚和結婚併在同一天舉行,也因此,選有下午公證時段的平日是必然的結果!

 

公證雖是 3:00 開始,不過,半小時前就得先去報到。

我們在半個月前已經先預約了,因此,到的時候,法院已經準備好公證書給我們簽名~

公證書一式有四份,新郎新娘及兩位證人都必須簽署,最後會蓋上公證法官的大印。

此外,現在已經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,因此,還需簽署一份確認書,表示我們知道必須去登記,結婚才生效!

 

ps. 有人說,找夫妻當證人是比較好的,希望能沾他們的福氣,因此,四叔四嬸就成了我們的證人囉微笑

 

報到之後,我們就開始在禮堂內外閒晃和拍照了~

一直到快開始前,禮堂內都只有我們幾個人,最後五分鐘,同時段的另一對新人才出現了....

 

ps. 穿著禮服的一對新人,還帶著一大票的親朋好友,突然顯得我們這兒好冷清哦吐舌頭

 

公證儀式真的很簡單:

新人進場後,法官首先宣讀公證書的內容,接著分別詢問新郎新娘是否願意娶/嫁對方,

大家都說了「我願意」之後,行完三鞠躬禮,就可以交換信物了。

我們的信物就是之前買的鋼戒囉~因為很多相機一直拍我們戴戒指,結果戴了好久都戴不完,

戴到司儀都說,交換完信物,新郎可以親新娘了,我們還在戴!

不過,流程不能省略啦,還是要親一下的眨眼睛

感覺似乎到這裡就要結束了,不過,還沒有唷....

這個時候,法官又問是否有親友要對新人說話的,而且,表現得好像後面觀禮的人真有人要走出來,

但是,那個人就是一直不出來,害我忍不住東張西望了害羞

最後終究是沒人走出來,法官只好自己致辭啦~

致辭後,法官還是很盡責的又提醒我們民法的新規定是要登記後結婚才生效....

新規定果然很怕大家不知道呀!

最後,由法官頒發了公證書,新人向法官及觀禮的親友鞠個躬,就算是大功告成了開懷大笑

法官發證書時,還再次詢問我們當天有沒有要去登記,

我聽到另一對新人也說要,忍不住想,他們穿著禮服去戶政事務所,想必很醒目吧吐舌頭

 

ps. 不知為啥,聽到老公大聲說我願意後,我竟然笑場了害羞

 

我們手邊此時還剩了三份公證書,其中一份就是結婚登記要用的。

整個公證的儀式,前後差不多十分鐘,很短,但卻什麼都有了~

老公一直說,士林地院的禮堂比新店的溫馨、好看,是個好選擇!

 

接下來,我們就要驅車前往松山戶政事務所了~

規定要在雙方其中一人的戶籍地登記,他的戶籍地在台中,所以,松山算是近的了疑惑

結婚登記和平常去戶政事務所辦事沒什麼兩樣....

抽了號碼牌,坐下來簽個名,繳回身份證,接著就等新證印出來,

中間全是戶政事務所人員的工作,我們就是一直坐在那等等等!

拿到新身份證後,就看到配偶欄不再是空白,我,真的結束單身了!

 

ps. 聽說台北市政府會送新人福袋,不過,我還沒拿到,不知道裡面有什麼哩沉思

pps. 雖然嫁給了賴先生,不過,我可不想被叫成賴太太,那聽起來不但比較老,還像個配件吐舌頭

ppps. 婚後第一次到台中的家,完全沒有回家的感覺,這種感覺,需要時間培養吧眨眼睛

 

        進場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套住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禮成

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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