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書名「The Extraordinary Life of Sam Hell」,書名翻譯山姆,英文書名也是 Sam,偏偏整本書男主角的名字都是「什莫」,讓人有種莫名的不適,真想問這是什麼鬼!(自問自答:這是諧音梗,他的名字被同學用諧音叫成什莫鬼,或是魔鬼小子;英文裡,他原本的姓名是 Sam Hill,也被同學惡意叫成 Sam Hell 或 Devil boy。)

撇除這麼一點點不適,是本好看的書,寫了一個因為天生的與眾不同,而持續遭受霸凌的男孩,這件事影響了他的一生,直到四十年後才成為擁有力量,甚至還能給別人力量的人。這種正面的書,在我眼中都是適合青少年的,他們有機會學習如何讓自己長出力量,也有機會知道自以為沒有惡意的行為會如何影響別人的一生,不管是霸凌或被霸凌者,都有思考的空間。不過,既然是一生的故事,當然不免會有中學生的戀情和性行為,真的很介意這些畫面的人,就別給太小的孩子看吧!

這本書也不免俗的給了什莫一個充滿愛的家庭,一個得到父母滿滿愛的獨子;一直以來唯一的同儕好友爾尼是當地唯一的黑人,因為極強的運動能力而不會被暴力霸凌,還能保護什莫,但仍會被排擠;三人組中的女孩米琦則是同學眼中的怪人,得到的是一個感受不到愛的家庭,甚至還承受了各種關於她私生活的流言。幸好這三個邊緣人能互相支持,而且各有所長,否則,要如何發展出這麼完美的結局呀!只能說,每個孩子都要找到自己的亮點,力量都是從亮點長出來的呀!

**********防雷線,不想看劇情的就停在這裡吧!***********

什莫因為虹膜中沒有色素而有一雙天生的紅眼睛,篤信天主的母親相信這是神的旨意,讓他有一個不一樣的人生。偏偏這是讓他極不愉快的人生,入小學時,這雙紅眼睛讓他被拒絕入學。在媽媽積極爭取後,雖然進去就讀,但卻遭到同學和修女的排擠與霸凌。黑人爾尼轉學來到這裡,向他伸出了友誼之手,兩個被邊緣的人成了一輩子的好朋友。足球好手爾尼等同他的保鏢,偏偏在一次意外中,他落單了,被狠狠打了一頓,霸凌他的佛瑞蒙被退學,但他們仍舊是學校裡的邊緣人。轉學來的米琦特立獨行,不被老師喜歡的孩子必然在小學中被孤立,三人組就這麼形成了。

國中、高中他都和爾尼同校,為了自保,即使運動能力不佳,也拼命的練,讓自己留在球隊中;但最後還是選擇了自己的強項去寫作、編校刊。這段是有點讓人感動的,校隊的教練在決定要留下誰時,他告訴什莫,什莫有才能,可以去編校刊,但另一個孩子,如果不把他留在校隊,他就會到街頭喝酒吸毒了!有時,我們真的只是希望孩子不要掉下去而已!

第一名畢業的什莫準備好要進史丹佛後,父親突然中風了,媽媽生活失去了重心,什莫第一次感受到什麼叫沒人關心,而這卻是米琦一直以來的生活。但是什莫很快的站了起來,接手父親的藥局,經營得有聲有色,不但有足夠的錢支付爸爸在療養院的費用,也在一年後戴上了瞳孔變色片,走進史丹佛完成大學學業,成了眼科醫生。

看似順利長大的什莫,其實一直活在被霸凌的陰影中。不管是第一次的性經驗,還是長大後的同居女友,他都是那個被玩弄、被利用的角色,因為不認為除了父母外,還會有人愛自己,所以只要有人願意接近他,他都會接受;也因為太害怕失去友情,即使米琦一直在他身邊,他也開不了口示愛。

他的世界再一次崩塌是因為佛瑞蒙再次出現,什莫想幫助佛瑞蒙的前妻和女兒真正離開家暴,佛瑞蒙卻在開庭前殺了前妻後自殺。什莫不確定自己一直鼓勵她控訴家暴,是單純想幫她,還是想拯救那個當初被佛瑞蒙霸凌卻謊稱自己跌倒的小男孩。但女人死了,什莫開始到非洲做志願醫療,直到遇到了那個紅眼睛、被周遭的人叫魔鬼的小男孩。

彷彿突然理解自己真的是母親口中那個特別的人,是有力量的人。他拿掉了變色片,收養了小男孩,和米琦相愛,完美的結局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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